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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7日(三)|偷盜

不可偷盜。 申5:19

October 27, 2021 •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我有機會問監獄中的年輕人,為什麼他們要偷竊?很多時候我聽見他們的理由是:「我有分一些偷來的東西給有需要的人。」可能你會覺得很荒唐,難道只要不是全部自己占有,就可以偷了嗎?
不可偷盜的誡命後面有兩個基本假設。第一、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神給的,我接受神的恩典,不是因為我有任何功勞,乃是神憑自己的喜悅,分派一部份財產在我手裡。所以,偷盜是干犯神的治理,得罪了神。
第二、希伯來思想中有個補償的觀點。凡是違反了神的分派,偷盜的人除了償還,要加上罰款。至於罰多少,申命記中有詳細的規定。
既然我的一切都是神所賜的,包括我的時間、才幹,這些也都可能成為偷盜的對象。所以,不從我的雇主那裏偷竊時間、不偷工減料降低我的服務質量,甚至不馬虎怠慢家裡的人,都可以算在不偷盜的要求範圍之內。

10月1日(五)|不在於

October 1, 2021 •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在神的國裡只接受一種信用卡,這卡是由主人給的。也就是說,若耶穌不給你這卡,你就無法擁有,因為你是沒辦法靠自己賺取到的。保羅要說的是:神的店不收別的信用卡、或任何你能賺到的現金。 前置詞choris的意思是「另外或在外面」,保羅說我們能被神稱義是因為信心,不是因為任何的好行為、好成績。 我們無法靠自己的努力,賺取被神稱義、被接納為祂立約的百姓。只有神能給我們這被稱為義的恩典。 無論是古時的以色列,還是現在的我們,總有人扭曲真道,以為必須靠努力順服主的行為來換取在神面前的稱義。請放心,行為只是稱義的結果,卻不是取得稱義的途徑。神先揀選了你,才要你順服;不是因為你已經順服了祂,所以才揀選你。

10月2日(六)|貪戀、貪圖

October 2, 2021 •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所有的外在行動都是由內心態度所引發的,難怪十誡的最後一條誡命是針對內心的問題。神最高的要求不是要人服從規矩,而是要忠心委身於神。所以,hamad和’awah兩字均強調內心的動機和態度,心正自然不會犯誡,否則違規是太容易發生的事了。 你是否覺得這條誡命很難守?行為上的自律,相對來說還較容易些,但神的要求卻及至我們的心思意念。 其實從一開始,我們就不應該把思想(理性)和身體(行為)分開。神給我們這條誡命,說明我們必須對自己的思想負責,首先就要讓神來管理我們的思想,才能產生對的行為。 保羅曾勉勵我們要「把心意奪回」來順服基督;還有一處詩篇也說神把人「心所願的」賜給人,當然都是假定「心意」必須合乎神的要求。現在我們要做的,就是改換心意,選擇跟從神的道。

10月3日(日)|貪戀、貪圖

October 3, 2021 •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換心手術是有危險的;神要給你一顆新的心也同樣不容易。舊的心帶給我們自私的欲望,我們早已習以為常,除非我們願意換心,否則不可能會有新生。 神不是在醫院為我們換心,乃是在「戰場」上。保羅說我們有「爭戰的兵器」,不是常規的武器,乃是可以攻破「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」自高自大心意(林後10章)。這戰役是神在你內心打的,非祂和你同在,就無法勝利。 保羅還說過:「你要恐懼戰兢做成得救的功夫」,並且神在你裡面「動了善工」。保羅是希伯來式思維,是看行動的。而且是神給了你武器和裝備你。 若要管理思想,不能只停留在「想」而已,必須有所行動。比如服從第十誡;如果我能向人施憐憫和恩惠,就要去做,以克服貪婪和嫉妒;如果我貪圖、嫉妒別人什麼東西,就該幫助自己、也幫助他更欣賞神的恩惠。 第十誡不是要求我們鍛鍊思想,乃是召我們行動。你可以試試看。